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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关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 新生入学后美术基础考核的若干规定

日期:2021-05-04浏览:

建筑与艺术学院关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

新生入学后美术基础考核的若干规定

为适应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教学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我院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美术基础考核。

第二条 美术基础考核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周进行。

第三条 美术基础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

第四条 考核采取笔试的形式,内容一般为室内静物素描,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第五条 对于考试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的新生劝其转入其他院系学习。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