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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规定

日期:2024-06-18浏览:

建筑与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规定

为了通过对教学管理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以及对教学过程控制的优化,建立全方位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定本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教学质量监控的方法体系

一、建立完善的教学目标与教学信息监控管理系统

通过日常的教学秩序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系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等常规教学信息收集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将教学信息与教学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保证了教学质量。

二、建立完善的教学过程督导监控管理系统

对所有的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经常性的随机督导和反馈,特别对课堂教学的实施督导,有效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建立完善的评估监控与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通过校内专业评估、优秀课程评估、教材评估、实验室评估、试卷评估等,借助目标监控辅助过程监控,完善教学质量信息的反馈系统,利用评估的诊断功能,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第二条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

一、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

在学校督导体系下,学院聘请2至3名专家担任教学督察,对发现的教学质量问题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二、教学信息反馈制度

定期或根据学生要求召开教学质量座谈会,反馈教学信息,了解学生的意见,并及时将学生意见反馈给授课教师,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三、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学院领导深入课堂听课,倾听师生意见,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教学检查制度

通过日常教学检查制度,是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最基本和常用的手段。从期初到期末,始终贯穿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和总结经验。

五、教学质量评教制。

每年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35岁以下的教师都必须参赛;同时根据日常的教学效果进行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与科研成果一样,这些也是评价教师年度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并与业绩津贴挂钩。这些措施树立了“教学为本”的观念,大大激发了教师的质量意识与积极性。

六、教学事故问责制

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相关教学事故进行定义,严格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制度,从而确保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七、学生信息员制度

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及制度建设,发现并反映教学过程中的某些问题是快速解决教学问题、树立“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重要手段。学生信息员以年级为单位,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遴选,通过学生信息员给学生以更直接的途径向学校、学院反映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和教学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

八、选课制

学生可以选择任课教师,从而促进了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九、新教师上岗考核制

通过对新教师上岗的一系列考核,从而保证了年轻教师的教学质量。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