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城乡规划学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日期:2021-05-05浏览:

一、学科基本情况

所属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083300 获得授权时间:2005年

二、学科简介

合肥工业大学城乡规划学学科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86年,当年学校成立了建筑学系,同年取得了“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在该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立了“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方向。2005年学院取得了“城市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1年,取得了“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6年本学科参加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成绩为全国并列21位(C+)。2017年城乡规划专业顺利通过住建部的全国本科专业评估,有效期4年。

城乡规划学学科努力探讨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模式,本着“严谨、科学、求实、创新”的精神,形成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人格”的全面素质教育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积极倡导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理论联系实践,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城乡规划学学科目前拥有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6个创新平台,与英国卡迪夫大学联合开展“1+1.5”双硕士培养项目,建立了中英生态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并与日本京都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等国内外众多知名大学、设计与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培养与学术交流机制。

三、培养标准

本学科主要培养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城乡规划学是以工学为主,涉及社会、经济、地理、人文、艺术、自然等多领域的综合学科。在校培养将工程技术学习与经济地理、政策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与创作能力。根据本专业的工程性、职业性和学术性特点,以学校提倡的“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生产和科学研究三结合”的办学方针为出发点,结合专业培养方向,形成以教学和研究为中心,以设计为主线,以工程实践为主要契机的整体优化的培养模式。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可成为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管理人员、规划设计院(公司)高级专门设计人才,可从事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技术与管理工作。

本学科培养目标

LO1)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LO2)掌握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技能;

LO3)具有扎实的规划设计能力;

LO4)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有一定外语听说能力;

LO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信息获取能力;

LO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较强的交流与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LO7)具有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教学工作和独立担负本学科领域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四、主要研究方向

(1)城乡规划设计与理论

(2)传统聚落保护与更新

(3)城市空间理论与城市设计

(4)城乡规划管理与体制

五、学制及学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获批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课程学习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总学分为28-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为16-18学分。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补修本科阶段至少两门主干课程,所修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六、课程地图

A

培养学生具备专业基础及应用

B

训练学生知识与技术分析、解决、处理问题之能力

C

训练学生设计能力及规划与整合及创新之能力

D

结合实际项目训练学生执行工程实务之相关知识与技能

E

培养学生认识与本专业相关的先进科技及跨领域知识之能力

F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训练表达沟通及领导管理能力

G

培养学生端正品行、健全人格、爱岗敬业之专业精神

公共学位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英语

科学研究方法

建成环境调查与分析方法

专业学位

城市规划设计

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学科前沿专题

公共选修课

公共实验

论文写作

口语(英语)

专业选修课

景观生态学

景观环境设计

建筑形态学

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

区域经济与规划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城市规划实践

工程与专业协同

七、课程关系图

研一

研二

研三

城市空间理论与城市设计

论文阶段

传统聚落保护与更新

论文阶段

城乡规划设计与理论

论文阶段

城乡规划管理与体制

论文阶段

八、实践教学地图

1、实践能力标准

(a)城市规划创新能力;

(b)城市规划思想表达能力

(c)城市规划法规实施能力;

(d)城市规划合作能力;

(e)各专业协调能力。

2、实践教学地图

课程名称

城市规划创新能力

城市规划思想表达能力

城市规划法规实施能力

城市规划合作能力

各专业协调能力

城市规划实践

工程与专业协同

九、课程设置方案

详见附件:城乡规划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十、必修环节

1、文献阅读

文献阅读从第二学期开始,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逐步安排文献资料阅读。每个研究生的文献阅读总量,一般不应少于40篇(必须包括外文阅读)。由导师进行考核。文献阅读考核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2、开题报告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进行,并集中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答辩会,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开题报告在第三个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考核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3、学术交流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8次以上学术报告,每次学术活动要有 500 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4、实践环节

(1)创新实践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创新实践,如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展览、竞赛,参与实际设计项目或方案投标,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撰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专利,提出新的理论和方法,研制新的装置和产品等。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各类展览、竞赛(须入选)至少一次或直接参与实际项目(独立设计或作品方案中标)至少一次。否则不能进入毕业答辩阶段。

(2)工作技术实践

工作技术实践内容可以是硕士生担任助教或助管工作,即参与本科生的课程教学、辅导、试验、实习的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辅导,也可以是厂矿企业、科研部门、工程单位的生产、科研技术或管理工作。

对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在3年以上,并符合上述时间要求的硕士生,可以申请免修,由学院审查批准。

实践环节设立为1个学分的必修环节。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5、论文答辩

必修环节采取学分制,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研究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分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必修环节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研究生必须在完成所需要的课程总学分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必须在第五学期末完成预答辩工作,如若不通过,须在第六学期初进行二次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采取集中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

十一、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学科注重培养学生“产学研”相结合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综合知识体系的培养,建立交叉开放式的教学体系。突出特色课程建设。强化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100%有工作室,且导师们形成了相关教学团队,导师们的各类科研项目是研究生们锻炼科研能力的重要平台,便于带硕士研究生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十二、学位论文及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具有一定的文献阅读量,能够反映对当前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归纳总结能力,能体现出作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论文有创新点,表明作者具有从事城乡规划专业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达到培养方案和授予学位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执行。

2.论文发表

按照《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标准》的规定执行。

3.能力要求

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应掌握本学科相关基础理论、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具有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教学工作和独立担负本学科领域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与专业方向相关的各种绘图类二维及三维软件,英语水平应达到能够正常进行外文阅读和基本交流的熟练程度。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能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设计竞赛、课程教学、方案投标、课题申报、论文写作等相关科研工作。要求具备实事求是、诚实可信的学术道德,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沟通能力以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五、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城乡规划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总学分为28-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为16-18学分)

类别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考核学期

考核性质

备注

考试

考查

学位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选修

一门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必修

英语

90

3

科学研究方法

16

1

必修

建成环境调查与分析

16

1

专业学位课

城市规划设计

32

2

一级学科

学位课

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

32

2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32

2

学科前沿专题

32

2

必修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32

2

公共选修课

公共实验

16

1

论文写作

16

1

口语(英语)

30

1.5

选修

专业

选修

城市规划设计实践

32

2

选修

工程与专业协同实践

32

2

景观生态学

32

2

景观环境设计

32

2

建筑形态学

32

2

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

32

2

区域经济与规划

32

2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32

2

补修课

城市规划原理1

32

2

跨专业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城市规划原理2

32

2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

64

4

必修环节

文献阅读

1

不计入

总学分

开题报告

1

学术交流

1

实践环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