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领域代码:085100 授权时间:2006年
一、专业简介与培养目标
1.学科、专业简介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建成环境的学科,具有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特征,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和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生产等物质性需求及社会文化性要求的建筑和空间环境。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建筑学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以工程需求为导向,以设计研究方法的学习与训练为主线,以工程实践为重要手段,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中心,将工程技术学习与艺术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创作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其核心要求是掌握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原理、规律和过程,大中型公共建筑设计创作的技能、方法和表达,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城市设计的方法。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毕业生可成为相关建筑开发企业、设计院(公司)高级专门设计人才,可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技术与管理工作。
2.培养目标
LO1)具有端正的品行,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服务于国家与人民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LO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LO3)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以及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LO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管理能力;
LO5)具有建筑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宽广的专业知识;
LO6)了解建筑学学科的前沿发展趋势,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和技能;
LO7)熟悉本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具有扎实的建筑设计创作能力及独立承担本学科领域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主要研究方向
(1)公共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徽州传统建筑遗产保护与传承
(3)前沿建筑技术及其设计应用
(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二、课程设置与规划
1.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4年。
2.课程设置(详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3.课程地图
培养目标
课程
| 端正的品行,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 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以及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 建筑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宽广的专业知识
| 了解建筑学学科的前沿发展趋势,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和技能
| 较强的综合素质、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管理能力
| 扎实的建筑设计创作能力及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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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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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
社会科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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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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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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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外国语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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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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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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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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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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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创作理论
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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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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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设计
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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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科学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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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环境调查
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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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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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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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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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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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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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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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体系与构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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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建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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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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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建筑技术
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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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
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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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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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雕塑与
公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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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形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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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程关系图
5.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利用两年时间完成。
6.课程设置方案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6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75分,非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7.必修环节
(1)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结合毕业设计研究或学位论文任务,至少阅读40篇在研究领域内以行业技术发展与工程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国内外文献,了解、学习本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进展,并在此基础上,撰写3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综述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包括研究现状、水平、发展趋势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主要介绍课题研究的来源、目的、意义、该课题在国内外的概况等。课题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包括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生产关键任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等方面的课题。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迟应在第三学期完成文献综述以及开题报告。
(2)学术交流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8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
(3)工作技术实践
工作技术实践内容可以是本科生的课程教学、辅导、试验、实习的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辅导,也可以是厂矿企业、科研部门、工程单位的生产、科研技术或管理工作。
作为工作技术实践的一部分,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将硕士生担任助教或助管工作设立为1个学分的必修环节。要求助教所助课程学时(或累计)不少于48学时;助管工作量当量等同于助教工作量要求。
三、专业实践
1.实践能力标准
(1)实践能力标准
(a) 建筑设计创作能力;
(b) 建筑设计表达能力
(c) 建筑施工图设计能力;
(d) 建筑设计合作能力
(e) 各专业协调能力;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到实践基地或相关企业实习,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1) 实践教学时间、学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教学。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须修满6学分。
(2) 实践教学地点和内容
实践教学可以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或相关企业进行,应为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导师帮助所指导的研究生确定实践教学地点,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主要内容包括: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参加各类设计竞赛;参与实际设计项目或方案投标等,也可以是相关企业、科研部门、工程单位的生产、技术工作等。
(3) 实践成果及其要求
实践结束后,学生要求完成不少于32页A3版面的专业实践成果汇总文本,并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其中要求撰写的实践报告部分不少于5000字。实践报告内容包括:实践教学的主要活动内容;本人参与完成的具体工作;实践成果总结;实践活动的收获与存在的不足等。
(4) 实践教学学分的认定:
实践结束后,由实践活动所在企业(单位)就研究生实践学习情况给出鉴定,将实践报告交导师审核,签字通过后,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考核,进行实践成果答辩,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考核合格后获得6学分。
3.实践教学地图
课程名称
| 建筑设计创新能力
| 建筑设计的表达能力
| 建筑施工图设计能力
| 建筑设计合作能力
| 各专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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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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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设计与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工作办法》及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并由学院对论文阶段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阶段性考核。
学位论文应体现建筑学硕士学位的特点,其形式可以是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毕业设计型论文;专题性研究型论文;调查报告型论文。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
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必须以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相关学术理论作为论证自己观点的理论支撑,且在文中体现出自己所选择的学术理论的运用,论据要可靠、充分。要能够通过调研发现和提出问题、具有核心观点、有较充分的论证成分与明确的设计研究成果与结论。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具有可靠性,或者关于某项设计实践的技术标准在科学上成立。选题或问题的提出,通过学术论证而获得的新认识或结论,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
本专业可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本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专家资格由学院报学校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应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答辩要求
1) 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 学位论文正文图文不少于3万字篇幅(其中工程设计、技术改造、软件开发类论文文字部分不少于1万字,且图纸或程序源代码需等效达30个标准版面以上),撰写格式参考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相关规定。
3) 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阶段报告等满足相关要求。
4) 在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学术论文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5) 论文评阅:由2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且至少有1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或相关公共管理部门的外单位专家。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7天。
6) 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组织论文答辩。答辩主席需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校外专家。建筑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3.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五、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见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
建筑学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学期
| 考核性质
| 备 注
|
一
| 二
| 考试
| 考查
|
学
位
课
| 公
共
学
位
课
程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 √
| √
|
| 选修一门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 √
| √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
|
| 必修课程
|
第一外国语(一、二)
| 90
| 3
| √
| √
| √
|
|
科学研究方法
| 16
| 1
|
| √
|
| √
|
建筑哲学
| 32
| 2
| √
|
|
| √
|
建筑评论
| 32
| 2
|
| √
|
| √
|
专业学位课程
| 建筑创作理论与方法
| 32
| 2
| √
|
|
| √
| 一级学科
必修课程
|
建筑设计
| 32
| 2
| √
|
|
| √
|
绿色建筑设计与技术
| 32
| 2
| √
|
|
| √
|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 32
| 2
|
| √
|
| √
|
建成环境调查与分析
| 16
| 1
|
| √
|
| √
|
非
学
位
课
程
| 公共课
| 论文写作
| 16
| 1
|
| √
|
| √
| 必修
|
学科前沿专题
| 32
| 2
|
| √
|
| √
|
专业
选修
课程
| 建筑策划
| 32
| 2
| √
|
|
| √
| 选修学分应满
足规定最低总
学分要求
|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 32
| 2
| √
|
|
| √
|
建筑结构体系与构造技术
| 32
| 2
| √
|
|
| √
|
地域建筑文化
| 32
| 2
| √
|
|
| √
|
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
| 32
| 2
| √
|
|
| √
|
建筑专题设计
| 32
| 2
|
| √
|
| √
|
数字建筑技术概论
| 32
| 2
|
| √
|
| √
|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 32
| 2
|
| √
|
| √
|
景观环境设计
| 32
| 2
|
| √
|
| √
|
建筑形态学
| 32
| 2
|
| √
|
| √
|
实践
环节
| 专业实践,6学分,5000字实践报告
|
必修
环节
|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1
|
|
|
| √
| 不计入
总学分
|
学术交流
|
| 1
|
|
|
| √
|
工作技术实践
|
| 1
|
|
|
| √
|
注: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补修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分别为:《公共建筑设计(2)》,《公共建筑设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