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基本情况
学科管理所属学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学科代码:081300 获得授权时间:1986年
二、学科简介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建成环境的学科,具有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特征,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和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生产等物质性需求及社会文化性要求的人居空间环境。本学科主要培养建筑设计及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历史及其理论研究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应具备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体系及建筑设计技能,不仅能在大型公共建筑、城市环境、居住区、住宅以及室内设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同时具有进一步的研究及开拓能力。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可成为相关建筑开发企业、科研设计院(公司)高级专业人才,可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建筑设计及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我校于1958年创建建筑学专业,1986年开始招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研究生,2001年被列为安徽省重点学科,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同年获批“建筑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建筑学本科及硕士于1996年首次通过全国专业教育评估,并于2008年、2015年两次获得本科及硕士评估双优秀等级。经过长期积累与建设,本学科已形成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并成为我国城乡建设领域培养高级建筑设计专门人才的一支重要力量,2016年本学科参加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成绩为全国并列17位(等级B-)。
近60年的办学过程中,本学科建立了以创造性思维训练、徽派地域建筑、技术与艺术交叉为特点的完整的硕士人才培养体系,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特别奖等多项重要教学奖励。本学科面向国家与地方城乡建设中的重大战略需求,在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创作方法、传统徽州村落的保护与文化传承、建筑环境改善的关键技术、城市空间综合品质提升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特色方向,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等高水平研究课题,并与大型横向项目互为支撑,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本学科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如下学科特色: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建筑理论教学与创造实践相统一的人才培养原则;建立了以创造性思维训练为特点的培养方法与系统化的培养体系;坚持建筑作为艺术和文化的研究与人才培养理念;依托地缘优势,注重地域建筑文化,强化特色教育与研究方向。
三、培养标准
政治思想要求: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情怀,以国家和民族复兴为己任,具有高尚的理想与道德情操,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与接班人。
课程学习要求:硕士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学位申请者应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本人的培养计划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标准:学位课75分,非学位课60分。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补修本科阶段至少两门主干课程,所修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课程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学科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
学术素养要求: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知识,强调对于相关建筑理论与技术的研究能力。因此,本学科硕士生应具备如下知识结构:(1)学科基础知识:应掌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等基础知识。公共建筑设计与理论的内容包括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建筑美学、建筑评论、环境行为学理论、城市设计理论等。徽州建筑文化研究的内容包括地域建筑文化、人居环境科学、建筑形态学理论等。建筑技术科学的内容包括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理论、建筑物理环境理论、数字建筑技术理论与方法等。建筑历史与理论的内容包括中国建筑史论、西方建筑史论、西方现代建筑理论以及当代西方建筑思潮等。(2)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建筑设计的原理、规律和创造性构思,建筑设计的技能、手法和表达等,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城市设计的原理和方法等,建筑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以及从工程立项到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建筑设计实践与执业能力方面的专业知识。(3)专业实践:包括专业创新实践、工作技术实践。
科研创新能力要求: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有利用现代信息工具检索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对前人知识进行学习和筛选,并具有批判性学习的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文献综述的能力,能够跟踪和思考探索学科发展前沿中的建筑现象与问题。具有针对一定复杂程度建筑理论与建筑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技术开发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专题研究论文。掌握空间与社会调查方法,能够发现实际建筑问题,并具有分析和归纳的能力,能总结出有价值的研究结果,或提出有参考意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或技术方案。具有宽厚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系统掌握建筑学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重点培养掌握建筑设计的原理、规律和创造性构思,以及建筑设计的技能、手法和表达等;同时具备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城市设计等设计领域的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进行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熟练、正确、规范地进行口头表述、撰写学术论文与学术报告的能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种外语进行本学科文献阅读与学术交流。
毕业生应当达到以下具体培养标准:
LO1)具有端正的品行,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服务于国家与人民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LO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LO3)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以及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LO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管理能力;
LO5)具有建筑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宽广的专业知识;
LO6)了解建筑学学科的前沿发展趋势,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和技能;
LO7)具有独立承担本学科领域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主要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建筑历史与理论
(3)建筑技术科学
(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五、学制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获批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课程学习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总学分为28-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为18学分。
六、课程地图
培养目标 课程 |
LO1 |
LO2 |
LO3 |
LO4 |
LO5 |
LO6 |
LO7 |
公共学位课 |
|
|
|
|
|
|
|
马克思主义与 社会科学方法论 |
⊙ |
⊙ |
|
|
|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 |
⊙ |
|
|
|
|
|
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 |
⊙ |
|
|
|
|
|
英语 |
|
|
⊙ |
|
|
⊙ |
|
科学研究方法 |
|
⊙ |
⊙ |
|
⊙ |
⊙ |
⊙ |
建筑评论 |
|
⊙ |
|
|
|
⊙ |
⊙ |
专业学位课 |
|
|
|
|
|
|
|
建筑设计 |
|
|
|
⊙ |
⊙ |
⊙ |
⊙ |
绿色建筑设计 与技术 |
|
|
|
⊙ |
⊙ |
⊙ |
⊙ |
人居环境科学 导论 |
|
⊙ |
|
|
⊙ |
⊙ |
⊙ |
建成环境调查 与分析 |
⊙ |
⊙ |
⊙ |
|
|
⊙ |
⊙ |
学科前沿专题 |
|
|
⊙ |
⊙ |
⊙ |
⊙ |
|
公共课选修 |
|
|
|
|
|
|
|
公共实验 |
|
⊙ |
⊙ |
|
|
|
⊙ |
论文写作 |
|
|
⊙ |
|
|
⊙ |
⊙ |
口语(英语) |
|
|
⊙ |
⊙ |
|
|
|
文献检索 |
|
⊙ |
⊙ |
|
|
⊙ |
|
基础类课程(物理、力学等) |
|
|
|
|
|
|
|
计算机类课程(编程语言等) |
|
|
|
|
|
|
|
新技术类课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 |
|
|
|
|
|
|
|
人文素养类课程 |
|
|
|
|
|
|
|
专业选修课 |
|
|
|
|
|
|
|
建筑哲学 |
⊙ |
⊙ |
|
⊙ |
⊙ |
|
|
建筑策划 |
|
⊙ |
|
⊙ |
⊙ |
⊙ |
⊙ |
建筑创作理论 与方法 |
|
⊙ |
|
|
⊙ |
⊙ |
⊙ |
建筑专题设计 |
|
|
|
⊙ |
⊙ |
⊙ |
⊙ |
数字建筑技术 概论 |
|
|
|
|
⊙ |
⊙ |
⊙ |
地域建筑文化 |
⊙ |
|
|
|
⊙ |
⊙ |
|
传统村落保护 与更新 |
⊙ |
|
|
|
⊙ |
⊙ |
⊙ |
建筑形态学 |
|
|
|
|
⊙ |
⊙ |
|
建筑结构体系与构造技术 |
|
⊙ |
|
|
⊙ |
⊙ |
|
建筑技术设计 |
|
|
⊙ |
|
⊙ |
⊙ |
⊙ |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
|
|
|
⊙ |
⊙ |
⊙ |
⊙ |
城市雕塑与 公共艺术 |
⊙ |
|
|
|
⊙ |
|
|
景观环境设计 |
|
|
|
|
⊙ |
|
⊙ |
七、课程关系图
八、实践教学地图
1)实践能力标准
PA1)建筑设计创新能力;
PA2)建筑设计思想表达能力;
PA3)建筑施工图设计能力;
PA4)建筑设计合作能力;
PA5)各专业协调能力。
2)实践教学地图
课程名称 |
PA1 |
PA2 |
PA3 |
PA4 |
PA5 |
建筑设计 |
⊙ |
⊙ |
⊙ |
⊙ |
|
绿色建筑设计与技术 |
⊙ |
⊙ |
⊙ |
|
⊙ |
建成环境调查与分析 |
|
|
|
⊙ |
|
建筑策划 |
⊙ |
|
⊙ |
|
⊙ |
建筑专题设计 |
⊙ |
⊙ |
|
⊙ |
|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
|
⊙ |
|
⊙ |
⊙ |
景观环境设计 |
|
|
|
⊙ |
|
学术交流 |
⊙ |
⊙ |
|
|
|
九、课程设置方案(详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十、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采取学分制,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研究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分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必修环节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1、文献阅读:文献阅读从第一学期开始,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制定读书计划,逐步安排文献资料阅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结合毕业设计研究或学位论文任务,至少阅读40篇在研究领域内以行业技术发展与工程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国内外文献,了解、学习本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进展,并在此基础上,撰写3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综述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包括研究现状、水平、发展趋势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文献阅读由导师进行考核。
2、开题报告:从入学开始准备工作,结合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主要介绍课题研究的来源、目的、意义、该课题在国内外的概况等。课题要求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论文选题及研究框架的制定由导师先行审查,而后采用由数位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对其可行性进行公开集中答辩审查,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的提交,考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完成。
3、中期考核:主要采用由导师定期检查的方式来掌握控制论文进展状况,由导师研究室自行进行中期汇报检查及中期答辩。
4、论文答辩:
1)预答辩:学位论文完成度达到80%以上方能参加按学科集中组织的预答辩,答辩合格通过后才有资格申请参加学位论文最终统一答辩。
2)统一答辩:
(1)答辩资格
申请学位论文最终答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必须完成《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的学习并修满本人的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预答辩成绩合格;在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学术论文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论文重复率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符合该培养方案中关于创新与实践的要求。
(2)答辩流程
答辩按照一级学科分类统一进行,按照下列流程进行: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导师审核论文质量,学院对学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论文查重,毕业论文经2名以上同行专家审阅,以上环节完成后进行最终答辩。最终答辩采用及集中答辩模式,答辩委员必须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答辩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最终答辩采用5人制评委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按照“导师介绍——研究生论文简述——评委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答辩小组合议——答辩委员投票表决——答辩秘书宣布答辩决议”的过程进行。答辩结果一般分为以下4种情况:优秀论文、论文通过不需修改、论文通过需要修改、不通过。其中需要修改的论文在重新修改后得到答辩组全体成员认可后才能签名通过。不通过的论文须作重大修改后重新进行二次答辩。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进行答辩成绩统计,成绩合格者方有资格申请学位。
(3)成绩评定
由全体答辩委员评定成绩(百分制)的平均值作为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并由答辩秘书统计答辩委员表决票结果后审议决定其答辩是否通过以及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等级。
5、学术交流: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8次以上学术报告,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
6、创新与实践环节: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创新与实践活动,如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展览、竞赛,参与实际设计项目或方案投标,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撰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专利,提出新的理论和方法,研制新的装置和产品等。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合格者可取得1学分。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各类展览、竞赛(须入选)至少一次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际项目至少一次,否则不能进入毕业答辩阶段。
十一、培养方式与方法
采用导师负责,将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利用两年时间完成。
(1)培养计划的制订:导师根据学生选报研究方向的培养方案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和具体情况出发,结合学生个人的学习兴趣与意愿,在其入学三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一旦制订,严格遵照执行。
(2)培养原则与方法:对硕士生的培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遵循理论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实践(包括设计创作)并重的原则,导师负责制和院系(研究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师生合作,教学相长。研究生培养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学术研究和撰写论文等内容。课程学习是为了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工程实践主要培养其动手能力,为将来从事建筑创作进行建筑师职业技能训练;参加学术研究和撰写论文,则是为了培养他们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和独立工作能力。
(3)导师在培养中的作用:硕士生的培养着眼于独立的科研能力与建筑创作能力的育成与提高,采用导师指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导师的作用主要在于引导他们深入思考和正确判断,培养其独立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二、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为体现学科前沿或国家建设前沿的课题,在指导教师的认真指导下,采用严谨的科学研究方法得出有一定理论价值和深度的研究成果。针对论文选题,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解决理论以及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文献检索与综述是论文选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检索要追溯到选题的起点文献,要有对选题涉及的代表性学术专著和专论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论述选定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2、论文表现形式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1)论文结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叙述准确、文字简练、图表规范。对于涉及作者创新性研究工作的结论应重点论述,做到数据或实例丰富。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必须注明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和图表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
(2)论文内容:硕士学位论文构成: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及附录。摘要体现学位论文工作的核心思想,突出论文的新见解,力求语言精练准确。正文一般包括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方案设计、实际调研数据获取、实验方法和实验结果;理论证明推导、重要的计算、数据、图表及相关结论分析等。论文内容必须以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相关学术理论作为论证自己观点的理论支撑,且在文中体现出自己所选择的学术理论的运用,论据要可靠、充分、前后一致。
(3)对于合作完成的项目,论文的内容应侧重本人的研究工作。论文中有关与指导教师或他人共同研究、实验的部分以及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部分都要明确说明。
(4)论文必须有相应的国内外参考文献,且文中要确实体现参考文献的运用。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论文的引证、署名和发表,在论文中直接或间接引用他人成果,须严格注明引文出处、标注注释、并列入参考文献。
3、论文质量
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应具有实际应用和学术理论上的意义,培养单位应组织对论文选题进行审定。论文的核心学术概念要明确、严谨、有效,原则上只能来自学科内公认的学术论著对概念的阐释。学位论文的调查、分析与论证部分应成为论文的主体。要能够通过调研发现和提出问题、具有核心观点、有较充分的论证成分与明确的研究成果与结论。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正文文字不少于3万字,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可靠性。论文概念清晰、数据来源依据可靠、分析严谨,计算结果准确,对研究结论给出良好的建筑学诠释。论文能体现作者跟踪学科前沿,系统地运用建筑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程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体现出硕士生在本学科已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在建筑学理论或实践的研究中,有一定程度的创新能力,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科学论证而获得的新知识、结论或所提供的分析角度、研究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
4、论文预审要求
所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必须得到导师、评审专家、答辩专家的认可与评价,论文评阅与答辩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执行。硕士论文的创新性应当获得相应的社会学术评价,能通过研究过程中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获得相关科技奖励等成果加以佐证。答辩前,随机抽取部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进行盲审。未参加盲审的论文需要送2名以上校内外同行专家审阅。
十三、其他说明
(1) 应遵守的学术道德
尊重他人的科技劳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伦理,恪守《合肥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遵守论文写作规范,严禁任何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他人实验数据或未公开的学术成果,未参加创作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反对投机取巧,敢于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不做违背国家各项法纪之事。
(2)学院认定的本学科学术期刊(详见附件2)
附件1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总学分为28-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为18学分)
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学期 |
考核性质 |
备注 |
一 |
二 |
考试 |
考查 |
学 位 课 |
公 共 学位课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
√ |
√ |
|
选修 一门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
√ |
√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 |
|
必修 |
英语 |
60 |
3 |
√ |
|
√ |
|
科学研究方法 |
16 |
1 |
|
√ |
|
√ |
必修 (不少于两门) |
建筑评论 |
32 |
2 |
|
√ |
|
√ |
专业学位课 |
建筑设计 |
32 |
2 |
√ |
|
|
√ |
一级学科学位课必修 |
绿色建筑设计与技术 |
32 |
2 |
√ |
|
|
√ |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
32 |
2 |
√ |
|
|
√ |
建成环境调查与分析 |
16 |
1 |
|
√ |
|
√ |
学科前沿专题 |
32 |
2 |
|
√ |
|
√ |
非 学 位 课 |
公共选修课 |
公共实验 |
16 |
1 |
√ |
|
|
√ |
必修 |
论文写作 |
16 |
1 |
|
√ |
|
√ |
口语(英语) |
30 |
1.5 |
|
√ |
|
√ |
选修 |
|
|
|
|
|
|
|
|
|
|
|
|
|
|
|
专业 选修 课 |
建筑哲学 |
32 |
2 |
√ |
|
|
√ |
选修 |
建筑策划 |
16 |
1 |
√ |
|
|
√ |
建筑创作理论与方法 |
32 |
2 |
√ |
|
|
√ |
建筑专题设计 |
32 |
2 |
|
√ |
|
√ |
数字建筑技术概论 |
32 |
2 |
|
√ |
|
√ |
地域建筑文化 |
32 |
2 |
√ |
|
|
√ |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
32 |
2 |
|
√ |
|
√ |
建筑形态学 |
32 |
2 |
|
√ |
|
√ |
建筑结构体系与构造技术 |
32 |
2 |
√ |
|
|
√ |
建筑物理环境 |
32 |
2 |
|
√ |
|
√ |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
32 |
2 |
√ |
|
|
√ |
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 |
32 |
2 |
√ |
|
|
√ |
景观环境设计 |
32 |
2 |
|
√ |
|
√ |
补修课 |
公共建筑设计(2) |
112 |
7 |
√ |
|
|
√ |
跨专业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
公共建筑设计(3) |
112 |
7 |
|
√ |
|
√ |
建筑物理A |
72 |
4.5 |
√ |
|
√ |
|
建筑材料 |
32 |
2 |
√ |
|
√ |
|
建筑构造(1) |
40 |
2.5 |
√ |
|
√ |
|
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 |
48 |
3 |
√ |
√ |
√ |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
1 |
|
|
|
|
不计入 总学分 |
开题报告 |
|
1 |
|
|
|
|
学术交流 |
|
1 |
|
|
|
|
实践环节 |
|
1 |
|
|
|
|
附件2
学院认定的本学科学术期刊
一、南大核心期刊CSSCI检索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校定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的增刊、SCI及EI期刊检索源、二本以上高等院校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
二、专业知名度相对较高的期刊:
序号 |
期刊名称 |
序号 |
期刊名称 |
|
1 |
建筑学报 |
11 |
时代建筑 |
|
2 |
建筑师 |
12 |
风景园林 |
|
3 |
中国园林 |
13 |
建筑与文化 |
|
4 |
国际城市规划 |
14 |
现代城市研究 |
|
5 |
新建筑 |
15 |
古建园林技术 |
|
6 |
世界建筑 |
16 |
建筑创作 |
|
7 |
规划师 |
17 |
室内设计与装修 |
|
8 |
建筑史 |
18 |
建筑教育 |
|
9 |
装饰 |
19 |
中国建筑教育 |
|
10 |
China City Planning Review |
20 |
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 |
|
21 |
其他CSCD/CSSCI源期刊(含扩展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学刊、城市发展研究、生态学报、声学学报、文物、考古、测绘学报、旅游学刊、城市问题、太阳能学报、城市环境与城市研究、工业建筑、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等。 其他专业知名度相对较高期刊:《南方建筑》、《华中建筑》、《艺术与设计》、《城市建筑》、《建筑技艺》、《建筑科学》、《住宅产业》、《建筑史》、《现代城市研究》、《住区》、《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产品设计》。 |
三、如在上述认定范围之外发表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能否作为学位发表论文须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
四、研究生发表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作者单位是: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