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0862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标准(2024年版本)

日期:2024-07-16浏览:

1专业基本情况

学科主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具有创新性思维,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校培养将工程技术实践与规划设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升学生独立自主的思考、学习和创作能力。根据本专业的工程性、职业性和学术性特点,围绕“培养德才兼备,能力卓越,自觉服务国家的骨干与领军人才”人才培养总目标,按照“立德树人、能力导向、创新创业”三位一体集成教育教学体系要求,结合专业培养方向,形成以教学和研究为中心,以设计为主线,以工程实践为主要契机的系统性培养模式。本学科方向在多年研究和实践积累中,形成了如下4个主要研究方向:

(1)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主要研究领域:中外园林史、传统园林与历史建筑保护、风景园林设计原理、风景园林规划

特色与优势:

在深入研究中外园林发展史基础上,结合安徽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地域特征和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的需要,开展徽州地域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研究与实践;开展徽派园林与江南、岭南等其他代表地区园林的比较研究,深入发掘并发扬传播地方特色。

(2)地域景观建筑与风貌规划

主要研究领域:城市风貌整治、风景区规划、居住区景观、风景园林建筑设计

特色与优势:

结合地方建设实际,在以上领域形成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出版多本著作,编制多项地方相关规划、专业技术规范和技术指南,为本专业行业标准和地方性发展建设提供了实质性帮助;结合地域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的需要,开展徽州传统聚落景观传承与应用研究与实践。

(3)生态修复与园林工程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园林工程与技术、园林植物造景与理论、生态修复技术

特色与优势:

从实际工程项目中对园林地形、道路铺装、叠山置石、水景设计、给水排水、景观照明等进行园林工程研究和技术创新;在环境监测、信息化施工等园林环境与工程领域取得成绩;对安徽省部分风景与旅游区进行生态环境规划与修复,依托城市双修、海绵城市的需要,展开生态修复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2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本学科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可成为风景园林规划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单位的高级专门设计人才,可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技术与管理工作。因此,硕士生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包括:

(1)具有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市场、质量和安全意识,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3)掌握扎实的风景园林设计原理与方法、相关技术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3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涵盖本领域任职资格涉及的主要知识点。

3.1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可选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写作、工作技术实践、建成环境调查与分析等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相关的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外语等人文社科知识。

3.2 专业知识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设计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两部分,培养体系以风景园林设计为主干,注重专业设计实践能力的培养。

专业知识应掌握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景观生态学、风景园林工程,绿色建筑设计与技术、区域经济与规划、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人居环境科学导论、工程与设计协同实践、学科前沿专题等专业设计知识。

3.3学习年限、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专业型硕士可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75分,非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课程学习、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补修本科阶段至少两门主干课程,所修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学分及课程的具体要求,参见合肥工业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4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学习能力: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有利用现代信息工具检索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对前人知识进行学习和筛选,并具有批判性学习的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文献综述的能力,能够跟踪和思考探索专业发展前沿中的现象与问题。研究生应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查阅、阅读和理解相关的外语文献和信息。

(2)研究能力: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应用、技术分析、解决、处理风景园林专业问题之能力;具备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能力以及整合与创新之能力;具备结合实际项目训练执行工程实务之相关能力;具有规划设计实践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科研创新能力,

(3)设计能力:具有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度假区规划与设计、城市景观环境规划与设计、生态基础设施设计、传统园林与大地景观规划等方面的设计能力。

(4)学术交流能力:具有进行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熟练、正确、规范地进行口头表述、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的能力,具备熟练掌握和运用一种外语进行本学科学术交流的能力。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8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与看法。

(5)其他能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交流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实地调研能力。

5 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实践环节是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风景园林设计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设计创新能力,并结合实践内容完成论文选题工作。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职业风景园林规划师的基本素质训练,提高其全面综合解决风景园林设计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是根据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特点到相关设计单位行业从事实习实践活动。实践场所应为具有风景园林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实践指导教师应具高级技术职称,实践环节结束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以及进行成果文本整理,实践成果通过答辩进行认定。

对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研究生所在单位的特点,结合培养目标和选题意向,深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技术或风景园林工程管理的研究,提高专业创新能力。

6 应完成的学位论文及其基本要求

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及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并由学院对论文阶段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阶段性考核。

1)选题与综述要求

毕业设计和论文选题应为体现专业前沿或国家建设前沿的课题,应是来自实际工程项目的、以大中型综合性风景园林工程为主的设计研究性课题。针对毕业设计和论文选题,鼓励跨专业或交叉学科,综合运用各专业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文献检索是毕业设计和论文选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检索要追溯到选题的起点文献;要有对选题涉及的代表性学术专著和专论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论述选定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结合学位论文任务,至少阅读40篇在研究领域内以行业技术发展与工程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国内外文献,了解、学习本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进展,并在此基础上,撰写3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综述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包括研究现状、水平、发展趋势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毕业设计以及结合毕业设计的论文研究部分;完整的毕业论文;有深度的调查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调查报告内容必须以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相关学术理论作为论证自己观点的理论支撑,且在文中体现出运用了自己所选择的学术理论,论据要可靠、充分。学位论文的核心学术概念要明确、严谨、有效,原则上只能来自专业内公认的学术论著对概念的阐释。毕业设计和论文必须有相应的外文参考文献,且文中要体现确实参考了外文文献。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正文图文不少于3万字篇幅,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3)成果创新性要求

毕业设计、调查报告的分析部分和论文的论证部分应成为学位论文的主体。要能够通过调研发现和提出问题、具有核心观点、有较充分的论证成分与明确的设计与研究成果与结论。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具有可靠性,或者关于某项设计实践的技术标准在科学上成立。选题或问题的提出,通过学术论证而获得的新认识或结论,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本专业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

学位论文采取论文评阅与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论文提交评阅与答辩之前须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评阅由2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且至少有1位来自风景园林类高校、风景园林设计企业或工程部门或相关风景园林管理部门的外单位专家,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7天。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组织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有1位来自风景园林设计企业或工程部门或相关风景园林管理部门的外单位专家。最多只能聘请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答辩主席必须为正高级职称。

与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相关的内容应当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应具备以下条件:相关内容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的成果中体现(认定的成果目录见附件1)。

4)科技创新成果要求

(1)学位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正文的图文不少于3万字篇幅;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中国科协高质量科技期刊、CSCD、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合肥工业大学校定核心期刊、双一流高校以上的高等院校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及其他认定期刊(见附件1)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如在上述认定范围之外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须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

②获得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国际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等知识产权≥1项,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期刊学术论文≥1篇。

③在学院认定的学术会议(见附件1)上,本人公开发表会议学术论文并 进行口头报告≥1项。

④获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奖等级奖(排序在前五名内),省部级工程勘察设计奖等级奖(排序在前三名内),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期刊学术论文≥1篇。(注:每个奖项在学生中排序1)

(3)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以及专业实践成果汇总文本,并通过实践成果答辩与考核。

(4)以上成果,均要求合肥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须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工程勘察设计奖须以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

7 应遵守的学术道德

尊重他人的科技劳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伦理,恪守《合肥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遵守论文写作规范,严禁任何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他人实验数据或未公开的学术成果,未参加创作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反对投机取巧,敢于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不做违背国家各项法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