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标准(2021年版本)

日期:2021-05-05浏览:

1 本学科研究方向与特色



美术学学科是人类审美创造的重要形式,它涵盖了视觉造型艺术创作与美术史论研究的广泛领域,是艺术学领域的支柱学科之一。本学科的特色是从油画、雕塑创作形式研究入手,结合传统文化与当代艺术观念,立足地域文化,面向前沿艺术思潮,进行多元化的造型语言形态研究、风格创作研究与相关美术理论研究。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可从事:油画、雕塑等专业艺术创作、美术史论研究工作、美术学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美术及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本学科在多年研究和实践积累中,形成了如下主要研究方向:

(1)油画创作及理论

(2)雕塑创作及理论

(3)美术史论研究

2 应具备的知识结构与学分要求



本学科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备现代艺术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富有创新精神、开放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美术创作与研究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艺术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知识,强调对于相关艺术理论与技术的研究能力。因此,本学科硕士生应具备如下知识结构:

(1)学科基础知识:应掌握艺术学概论、艺术史与理论、色彩研究、艺术思潮与流派等基础知识。油画创作及理论的内容包括油画创作一(人体写生)、油画创作二(人体写生)、静物写生、人物写生(着装)、风景写生(市内)、油画综合材料与技法等。雕塑创作及理论的内容包括雕塑创作(人体写生)、静物写生、人物写生(着装)、雕塑技法与材料研究、设计思维表现拓展等。美术史论研究的内容包括视觉艺术研究、艺术创作与实践、艺术策划、东西方艺术比较等。

(2)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美学原理、规律和创造性构思,创作手法和艺术表达、学科前沿专题研究等,以及行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艺术项目实践与执业能力、艺术策划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3)专业实践:包括专业创新实践、工作技术实践与艺术实践。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创新实践,如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展览、竞赛,参与实际艺术项目或方案投标,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撰写项目申请书,提出新的理论和方法等。由院系成立考核小组,对该环节进行审定。工作技术实践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本科生的课程教学、辅导、实习的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辅导,也可以是相关企业、单位的艺术实践或管理工作。要求助教所助课程学时(或累计)不少于48学时;助管工作量当量等同于助教工作量要求。艺术实践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具有较高级别的相关艺术部门进行为期不低于3个月的实习,从事艺术创作、艺术策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与成果文本进行成果审核与成绩认定。

学术型硕士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课程总学分为28-32学分,学位课程学分为16-20学分。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补修本科阶段至少两门主干课程,所修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硕士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课程学习、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12学分。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75分,非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3 应具备的学术素养



(1)对学术研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好的学术悟性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学习和实践能力,有从事研究必备的学术热情和创新精神。

(2)治学严谨,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于社会发展的技能。

(3)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主要外语阅读本学科国内外研究文献和进行口头或书面表达,能熟练正确地撰写学术论文。

4 应具有的基本学术能力



(1)学习能力: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有利用现代信息工具检索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对前人知识进行学习和筛选,并具有批判性学习的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文献综述的能力,能够跟踪和学科发展前沿中的艺术现象与问题。

(2)研究能力:具有针对一定复杂程度美术理论与艺术实践进行深入研究的能力,能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专题研究论文。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能够发现实际问题,并具有分析和归纳的能力,能总结出有价值的研究结果,或提出有参考意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或技术方案。

(3)艺术创作能力:具有宽厚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系统掌握美术学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掌握美学原理、规律和创造性构思,以及美术创作方法和表达等;同时涉及油画、雕塑、美术史论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与实践项目问题的解决能力。美术学硕士研究生因其专业在实践性、创新性上的特殊要求,应进行毕业创作,并以毕业展览的形式体现。由学院成立专门考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4)学术交流能力:具有进行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熟练、正确、规范地进行口头表述、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的能力,具备熟练掌握和运用一种外语进行本学科文献阅读、学术交流的能力。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8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

(5)其他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交能力,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批判精神、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5 应完成的学位论文



(1)规范性要求

基本要求:论文选题应为体现学科前沿或国家建设前沿的课题,在指导教师的认真指导下,采用严谨的科学研究方法得出有一定理论价值和深度的研究成果。针对论文选题,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解决理论以及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文献检索与综述是论文选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检索要追溯到选题的起点文献,要有对选题涉及的代表性学术专著和专论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论述选定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结合学位论文任务,至少阅读60篇在研究领域内的国内外文献,了解、学习本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进展,并在此基础上,撰写3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综述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包括研究现状、水平、发展趋势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论文结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叙述准确、文字简练、图表规范。对于涉及作者创新性研究工作的结论应重点论述,做到数据或实例丰富。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必须注明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和图表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

论文内容:硕士学位论文构成: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及附录。摘要体现学位论文工作的核心思想,突出论文的新见解,力求语言精练准确。正文一般包括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方案设计;理论证明推导及相关艺术结论分析等。论文内容必须以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相关学术理论作为论证自己观点的理论支撑,且在文中体现出自己所选择的学术理论的运用,论据要可靠、充分、前后一致。

对于合作完成的项目,论文的内容应侧重本人的研究工作。论文中有关与指导教师或他人共同研究的部分以及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部分都要明确说明。

论文必须有相应的国内外参考文献,且文中要确实体现参考文献的运用。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论文的引证、署名和发表,在论文中直接或间接引用他人成果,须严格注明引文出处、标注注释、并列入参考文献。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质量要求

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应具有实际应用和学术理论上的意义,培养单位应组织对论文选题进行审定。论文的核心学术概念要明确、严谨、有效,原则上只能来自学科内公认的学术论著对概念的阐释。学位论文的调查、分析与论证部分应成为论文的主体。要能够通过调研发现和提出问题、具有核心观点、有较充分的论证成分与明确的研究成果与结论。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正文文字不少于3万字,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可靠性。论文概念清晰、数据来源依据可靠、分析严谨,计算结果准确,对研究结论给出良好的诠释。论文能体现作者跟踪学科前沿,系统地运用美术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创作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果创新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体现出硕士生在本学科已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在美术学理论或实践的研究中,有一定程度的创新能力,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科学论证而获得的新知识、结论或所提供的分析角度、研究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

所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必须得到导师、评审专家、答辩专家的认可与评价,论文评阅与答辩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执行。硕士论文的创新性应当获得相应的社会学术评价,能通过研究过程中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获得相关科技奖励等成果加以佐证。

6 应取得的学术成果



本学科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取得下列成果,才能授予硕士学位。

(1)毕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正文文字不少于3万字。

(2)在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学术论文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认定的学术期刊详见附件1。

(3)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各类美术展览、竞赛(须入选)至少一次或直接参与实际项目(独立创作或方案中标等)至少一次,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应完成毕业创作作品,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美术史论研究方向除外)。

其他成果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

7 应遵守的学术道德



尊重他人的科技劳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伦理,恪守《合肥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遵守论文写作规范,严禁任何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他人实验数据或未公开的学术成果,未参加创作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反对投机取巧,敢于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不做违背国家各项法纪之事。

附件1



建筑与艺术学院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有效学术期刊目录



一、高水平学术期刊、二本以上高等院校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及其他认定期刊发表的论文(见表1)。

表1 学院认定的艺术类其他学术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序号

期刊名称

1

中国油画

12

艺术教育

2

雕塑

13

西北美术

3

美术教育研究

14

美育学刊

4

美术界

15

公共艺术

5

民艺

16

艺术与设计/艺术与设计(理论)

6

画刊

17

设计艺术研究

7

艺术探索

18

中国民族博览

8

大众文艺

19

流行色

9

创意与设计

20

中国广告

10

包装与设计

21

现代广告

1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

22

中国摄影

二、如在上述认定范围之外发表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能否作为学位发表论文须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

三、研究生发表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作者单位是: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