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标准

日期:2021-05-05浏览:

1 专业基本情况

艺术硕士(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专业学位教育是区别于艺术理论和传统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培养突出专业特点,主要涉及社会、文化、经济、市场和科技等多学科交叉的艺术设计学科,其内涵与目的是按照艺术与技术相融合的规律,为人类创造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本学科将立足设计实践,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注重学科间的互动,面向前沿艺术与设计思潮,融合开放性的思维进行设计艺术实践与创作。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在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等方面具有先进的设计理念和较强的创新设计能力,可成为相关企业、设计院所(公司)艺术设计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及进行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合肥工业大学于2010年通过全国艺术硕士指导委员会评估,成为全国第二批艺术硕士授予单位。艺术设计专业硕士教育适应国家对高素质艺术设计的人才需求,结合艺术学学科发展动态,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形成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坚持“产、学、研”结合,提升学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国内外设计创作活动,为安徽省内乃至全国相关企业、设计所(公司)、高校输入了大量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培养依托地缘优势,强化特色教育与研究方向的办学特色,逐步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途径。

2 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及职业素养

艺术设计高级专业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和艺术事业发挥着重要作用。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遵守学术道德的基准上,具备端正的职业精神与良好的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要求如下:

(1)政治品格: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坚定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坚定的信心,心系国家,具有清明高尚的思想境界,能够以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己任。

(2)创新能力:具有活跃的学术思想、较高的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具备国际化和现代化的视野,与时俱进,有致力于本学科学术研究的热情与技术创新的能力。

(3)专业素养:对设计学科相关研究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扎实的艺术设计专业知识和突出的设计实践能力。

(4)职业精神:具有明确的设计师职业理想、严格的设计师职业纪律、高尚的设计职业良心以及良好的职业作风,在艺术设计创作实践中体现敬业、勤业和创业的职业精神。

3 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体系以艺术设计为主干,注重专业设计实践能力的培养。

(1)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传统艺术与设计、艺术思潮与流派、公共实验、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相关的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外语等人文社科知识。

(2)专业知识

①专业基础知识 应掌握艺术设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各方向通用开设有视觉艺术研究、空间造型设计实践、社会创新设计实践、传统手工艺与当代设计实践、设计院与设计公司实践、设计思维表现拓展、东西方艺术比较等课程。

②专业设计知识 专业设计知识按各专业方向,环境设计方向开设城市空间与环境设计实践、室内外设计与表现实践、人居环境创新设计研究、室内设计策划、乡村景观环境设计等课程。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开设信息可视化设计研究、文本造型设计实践、柔性品牌设计研究、展示与陈设设计等课程。公共艺术设计方向开设公共艺术设计专题研究、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造型形态研究、空间造型与景观环境设计等课程。同时,需熟练掌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的具体设计方法、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了解相关设计项目基本程序以及从立项到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实际设计实践与执业能力方面的专业知识。

(3)学习年限、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专业型硕士可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由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组成。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创意、设计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为其个性发展提供空间。其中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学分要求统一,具体要求参见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学分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必修课中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3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不少于30学分,实践类课程由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和开放性实践课程组成,其中开放性课程即设计院和设计公司实践为9学分。选修课程最低不少于8学分。

4 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具有全面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系统掌握艺术设计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重点培养掌握具体专业设计的原理、规律和创造性构思以及其设计技能、手法和表达等;同时具备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等领域与解决相应实践设计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具体设计方法,了解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了解相关设计项目基本程序以及从立项、设计到实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实践与执业能力方面的相关知识。

(2)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工具检索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对前人知识进行学习和筛选,并具有批判性学习的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文献综述的能力,能够思考学科发展前沿中的艺术设计现象与问题 。

(3)具有针对一定复杂程度和较大规模项目进行专项设计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能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设计专题研究的能力。掌握社会调查方法,能够发现实际设计问题并具有分析和归纳的能力。能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出合理、创新的设计实践方案,具有对有关设计实践环节进行创新和改良的能力。

(4)具有进行学术交流、表达设计思想、展示创作成果的专业能力。

5 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实践教学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鼓励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实践基地或相关企业实习。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传统的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强调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设计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践训练是体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色的重要方式,在校内导师和校外设计单位导师共同指导下应完成三个方面的实践训练:包括专业课程实践环节、创新实践和工作技术实践。

(1)专业课程实践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课程实践环节。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须修满30学分。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主要任务是根据研究方向特点到相关设计单位行业从事实习、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专业素质训练,拓展设计创意思维,提高其全面综合解决设计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研究生所在单位的特点,结合培养目标和选题意向,提高专业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2)创新实践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创新实践,如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展览、竞赛,参与实际设计项目或方案投标,撰写项目申请书,提出新的设计方法,研制新的装置和产品等。

(3)工作技术实践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期间完成至少三个月的设计院与设计公司实践环节。实践结束后,要求撰写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内容包括:实践单位的主要业务(主要设计作品);设计过程或生产工艺方式、原理;技术或艺术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期许等。

6 应完成的学位论文及其基本要求

艺术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及《2014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艺术硕士毕业生毕业学术成果为“毕业设计”加“专业学位论文”,并由学院对论文阶段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阶段性考核。

(1)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及相关要求

艺术硕士因其专业在实践性、创新性上的特殊要求,必须进行毕业设计(即专业能力展示),专业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其中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考核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考核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养和理论阐述能力,两者均须达到合格标准。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

对毕业设计考核的要求,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独立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毕业设计,以毕业展览的形式体现,由学院成立专门考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无毕业设计作品者,不能进入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应符合艺术硕士的培养目标,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中的设计部分与文字部分应是一个整体,其核心字数不少于0.8万。正文内容应符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达到培养方案和授予学位的要求并完成毕业设计、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执行。

(2)科技创新成果要求

①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地市级(学会、协会举办)以上各类展览(入选)、竞赛(获奖)等,或直接参与实际项目(独立设计或作品方案中标)至少一次,否则不能进入毕业答辩阶段;

② 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的第2作者);

③应完成毕业设计作品,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④鼓励研究生举办个展等实践,可认定为工作技术实践环节1学分。

7 应遵守的学术道德

尊重他人的科技劳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伦理,恪守《合肥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遵守论文写作规范,严禁任何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他人设计成果或未公开的设计成果,未参加创作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反对投机取巧,敢于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不做违背国家各项法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