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基本情况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建成环境的学科,具有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特征,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和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生产等物质性需求及社会文化性要求的建筑和空间环境。建筑学硕士专业主要培养建筑学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以工程需求为导向,以设计研究方法的学习与训练为主线,以工程实践为重要手段,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中心,将工程技术学习与艺术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着重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创作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其核心要求是掌握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原理、规律和过程,大中型公共建筑设计创作的技能、方法和表达,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城市设计的方法。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该学科点包括以下4个研究方向:
1) 公共建筑设计及理论:该研究方向以大中型公共建筑为主要设计研究对象,以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实践教学基地为依托,以导师研究室为实践场所,在工程实践中培养学生建筑创作以及科学研究的能力, 形成以教研为中心、以设计为主线、以工程实践为手段的“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方向。
2) 徽州传统建筑遗产保护与传承:该研究方向从徽州地区的建筑文化研究和设计实践研究入手,逐步建立起地域性建筑研究与创作的系统理论框架,不仅对安徽省本土化的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也为其他地区构筑各自的地域建筑文化起到辐射作用。
3) 前沿建筑技术与设计应用:可持续性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建筑产业化是建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本研究方向通过参与国内外的前沿建筑技术研究与交流活动,借鉴相关经验、发展趋势和合作协调机制,研究中国人居环境现有的发展优势和面临的挑战,探讨中国城市建筑可持续化的理论与实质,优化空间环境的整体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体系。
4) 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围绕城市空间布局、结合城市建设的技术手段,研究社会经济发展、技术与观念变化中城市设计与理论的发展趋势,形成了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城市景观与绿地环境等相关研究领域。结合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徽州地区特定环境等进行研究创作是本方向的主要特色。
2 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具有较好的综合专业素质、活跃的学术思想、较高的创新意识、严密的逻辑思维,对建筑学学科相关研究具有浓厚学术兴趣,有致力于本学科学术研究的意愿。
具有崇尚科学的精神,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能吃苦耐劳,勇于探索,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严谨的学风和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借助学科知识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具有明确的建筑师职业理想、严格的建筑师职业纪律、高尚的建筑职业良心,以及良好的职业作风,在建筑设计创作与实践中体现敬业、勤业、创业的职业精神。
3 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基本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涵盖本领域任职资格涉及的主要知识点。
3.1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可选的科学研究方法、公共实验、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相关的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外语等人文社科知识。
3.2 专业知识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包括建筑设计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两部分,培养体系以建筑设计为主干,注重专业设计实践能力的培养。
1)建筑设计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建筑设计的原理、规律和创造性构思,建筑设计的技能、手法和表达等,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城市设计的原理和方法等,以及建筑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了解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以及从工程立项到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建筑设计实践与执业能力方面的专业知识。
2)专业理论知识:应掌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等基础知识。公共建筑设计与理论的内容包括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建筑美学、建筑评论、环境行为学理论、城市设计理论等。徽州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内容包括地域建筑文化、人居环境科学、建筑形态学理论等。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包括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理论、建筑物理环境理论、数字建筑技术理论与方法等。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的内容包括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城市空间理论、生态城市理论等。
3.3 学习年限、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专业型硕士可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是一种将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一般课程学习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75分,非学位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课程学习、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补修本科阶段至少两门主干课程,所修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学分及课程的具体要求,参见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4 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4.1 专业基础能力
具有宽厚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系统掌握建筑学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重点培养掌握建筑设计的原理、规律和创造性构思,以及建筑设计的技能、手法和表达等;同时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城市设计等设计领域的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
4.2 获取知识能力
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有利用现代信息工具检索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对前人知识进行学习和筛选,并具有批判性学习的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文献综述的能力,能够跟踪和思考学科发展前沿中的建筑现象与问题。具有进行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熟练、正确、规范地进行口头表述、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的能力,具备熟练掌握和运用一种外语进行本学科文献阅读、学术交流的能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8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
4.3 应用知识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具有针对一定复杂程度和较大规模项目进行建筑设计研究的能力,能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课题专题研究论文或设计专题研究论文。掌握空间与社会调查方法,能够发现实际建筑问题,并具有分析和归纳的能力。能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出合理、创新的工程实践方案,具有对有关工程环节进行创新和改良的能力。
5 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实践环节是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建筑设计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设计创新能力,并结合实践内容完成论文选题工作。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累计时间不少于半年,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职业建筑师的基本素质训练,提高其全面综合解决建筑设计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建筑设计领域特点到相关设计单位行业从事实习实践活动。实践场所应为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实践指导教师应具高级技术职称,实践环节结束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以及进行成果文本整理,实践成果通过答辩进行认定。
对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研究生所在单位的特点,结合培养目标和选题意向,强化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或建筑工程管理的能力训练,提高专业创新能力。
6 应完成的学位论文及其基本要求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及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并由学院对论文阶段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阶段性考核。
1) 选题与综述要求
毕业设计和论文选题应为体现学科前沿或国家建设前沿的课题,应是来自实际工程项目的、以大中型综合性建筑为主的设计研究性课题。针对毕业设计和论文选题,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文献检索是毕业设计和论文选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检索要追溯到选题的起点文献;要有对选题涉及的代表性学术专著和专论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论述选定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结合学位论文任务,至少阅读40篇在研究领域内以行业技术发展与工程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国内外文献,了解、学习本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进展,并在此基础上,撰写3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综述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包括研究现状、水平、发展趋势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 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是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毕业设计以及结合毕业设计的理论研究部分;完整的毕业论文;有深度的调查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调查报告内容必须以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相关学术理论作为论证自己观点的理论支撑,且在文中体现出运用了自己所选择的学术理论,论据要可靠、充分。学位论文的核心学术概念要明确、严谨、有效,原则上只能来自学科内公认的学术论著对概念的阐释。毕业设计和论文必须有相应的外文参考文献,且文中要体现确实参考了外文文献。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正文图文不少于3万字篇幅,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3) 成果创新性要求
毕业设计、调查报告的分析部分和论文的论证部分应成为学位论文的主体。要能够通过调研发现和提出问题、具有核心观点、有较充分的论证成分与明确的设计与研究成果与结论。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具有可靠性,或者关于某项设计实践的技术标准在科学上成立。选题或问题的提出,通过学术论证而获得的新认识或结论,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
学位论文采取论文评阅与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论文提交评阅与答辩之前须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评阅由2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且至少有1位来自建筑类高校、建筑设计企业或工程部门或相关建筑管理部门的外单位专家,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7天。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组织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有1位来自建筑设计企业或工程部门或相关建筑管理部门的外单位专家。最多只能聘请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答辩主席必须为正高级职称。
与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相关的内容应当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应具备以下条件:相关内容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的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认定的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1)。
4) 科技创新成果要求
(1) 学位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正文的图文不少于3万字篇幅;
(2) 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的第2作者);
(3) 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以及专业实践成果汇总文本,并通过实践成果答辩与考核。
(4) 在读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省级科技竞赛或专业设计竞赛优秀奖(或佳作奖、入围奖)以上奖项,或者参与一项实际工程项目。
7 应遵守的学术道德
尊重他人的科技劳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伦理,恪守《合肥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遵守论文写作规范,严禁任何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他人实验数据或未公开的学术成果,未参加创作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反对投机取巧,敢于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不做违背国家各项法纪之事。
附件1
学院认定的本学科学术期刊
一、高水平学术期刊、二本以上高等院校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及其他认定期刊发表的论文(见表1)。
表1 学院认定的其他学术期刊
序号 |
期刊名称 |
序号 |
期刊名称 |
1 |
建筑学报 |
2 |
时代建筑 |
3 |
建筑师 |
4 |
风景园林 |
5 |
中国园林 |
6 |
建筑与文化 |
7 |
国际城市规划 |
8 |
现代城市研究 |
9 |
新建筑 |
10 |
古建园林技术 |
11 |
世界建筑 |
12 |
建筑创作 |
13 |
规划师 |
14 |
室内设计与装修 |
15 |
建筑史 |
16 |
建筑教育 |
17 |
装饰 |
18 |
中国建筑教育 |
19 |
China City Planning Review |
20 |
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 |
21 |
南方建筑 |
22 |
华中建筑 |
23 |
艺术与设计 |
24 |
建筑技术 |
25 |
建筑技艺 |
26 |
建筑科学 |
27 |
住宅产业 |
28 |
住区 |
29 |
景观设计 |
30 |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
31 |
室内装修与设计 |
|
|
二、如在上述认定范围之外发表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能否作为学位发表论文须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分会认定。
三、研究生发表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作者单位是: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