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建筑与艺术学院认识实习管理规定

日期:2024-06-18浏览:

建筑与艺术学院认识实习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认识实习的教学过程,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认识实习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一、实习期间一切活动务必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任何擅作主张者后果自负且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实行班、组长负责制与教师负责制相结合,班、组长定时点名与教师不定时点名相结合等一系列措施;任何同学有任何问题可直接向班长和教师报告。

二、注意个人卫生和财物安全;尊重当地百姓和风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严禁有违大学生道德行为规范的事情发生;切忌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历史古建内)大声喧哗。

三、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任何人不得无故请假、旷课等;点名三次不到者认识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附:实习期工作时间表

上午:8:00~11:30

教师轮流指导各组

并随机抽查点名

下午:2:30~6:00

教师轮流指导各组

并随机抽查点名

晚上:7:30~9:00

教师检查各组工作进度

并打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