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艺术学院认识实习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认识实习的教学过程,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认识实习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一、实习期间一切活动务必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任何擅作主张者后果自负且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实行班、组长负责制与教师负责制相结合,班、组长定时点名与教师不定时点名相结合等一系列措施;任何同学有任何问题可直接向班长和教师报告。
二、注意个人卫生和财物安全;尊重当地百姓和风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严禁有违大学生道德行为规范的事情发生;切忌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历史古建内)大声喧哗。
三、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任何人不得无故请假、旷课等;点名三次不到者认识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附:实习期工作时间表
上午:8:00~11:30 |
教师轮流指导各组 并随机抽查点名 |
下午:2:30~6:00 |
教师轮流指导各组 并随机抽查点名 |
晚上:7:30~9:00 |
教师检查各组工作进度 并打分 |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