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艺术设计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日期:2021-05-05浏览:

所属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135108 获得授权时间:2009年

一、专业简介与培养目标

1.学科、专业简介

艺术设计专业硕士教育是区别于艺术理论和传统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突出专业实践特点,主要涉及社会、文化、经济、市场和科技等多学科交叉的艺术设计学科。本学科将立足设计实践,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注重学科间的互动,面向前沿艺术与设计思潮,融合开放性的思维进行设计艺术实践与创作,培养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专业人才。本专业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在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等方面具有先进的设计理念和较强的创新设计能力,可成为相关企业、设计院所(公司)艺术设计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及进行相关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2.专业培养目标(Learning Objectives)

LO1)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LO2)具有扎实的实践设计能力;

LO3)掌握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技能;

LO4)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

LO5)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及设计、工程实施,开发与管理的能力;

LO6)成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主要研究方向

01.环境设计

02.视觉传达设计

03.公共艺术设计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课程设置与规划

1. 学制及学分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学分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1)必修课中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2)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3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不少于30学分,实践类课程由课堂教学

实践课程和开放性实践课程组成,其中开放性课程即设计院和设计公司实践为9学分。

(3)选修课程最低不少于8学分;

2.课程设置(详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3.课程地图

A

培养学生具备专业基础及应用

B

训练学生知识与技术分析、解决、处理问题之能力

C

训练学生设计能力及规划与整合及创新之能力

D

结合实际项目训练学生执行实践之相关知识与技能

E

培养学生认识与本专业相关的前沿理论及跨领域知识之能力

F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训练表达沟通及领导管理能力

G

培养学生端正品行、健全人格、爱岗敬业之专业精神

公共学位

传统艺术与设计

艺术思潮与流派

专业必修课

论文写作

视觉艺术研究

空间造型设计实践

传统手工艺与当代设计实践

公共实验

社会创新设计实践

信息可视化视觉研究

文本造型设计实践

城市空间与环境设计实践

公共艺术设计专题研究

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

专业选修课

设计思维表现拓展

人居环境创新设计研究

展示与陈设设计

室内设计策划

柔性品牌设计研究

东西方艺术比较

空间造型与景观环境设计

造型形态研究

乡村景观环境设计

4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实践基地或相关企业实习。艺术设计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训练与艺术设计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践训练是体现艺术设计专业学位教育特色的重要方式,在校内导师和校外设计单位导师共同指导下应完成三个方面的实践训练:包括专业课程实践环节、创新实践和工作技术实践。

(1)专业课程实践环节

实践教学采用学分制,须修满30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设计院与设计公司实践”的9学分。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相关设计研究方向的基本素质训练,增强设计创新意识,提高其全面综合解决设计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创新实践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创新实践,如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展览、竞赛,参与实际设计项目或方案投标,撰写项目申请书,提出新的理论和方法,研制新的装置和产品等。

(3)工作技术实践

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期间完成至少三个月的设计院与设计公司实践环节。实践结束后,学生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其中要求撰写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内容包括:实践教学单位的主要业务(主要设计作品);设计流程、生产工艺或设计作品展览;设计、工艺原理;技术或艺术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期许等。

四、实践环节

1.实践能力标准

(1)实践能力标准

A.艺术设计创新创业能力;

B.艺术设计思维表达能力;

C.工程与设计施工图表达能力;

D.艺术设计合作能力;

E.各专业协调能力。

2.实践教学地图

课程名称

艺术设计创新能力

艺术设计思想表达能力

工程与设计施工图表达能力

艺术设计合作能力

各专业协调能力

传统艺术与设计

公共实验

空间造型设计实践

传统手工艺与当代设计实践

社会创新设计实践

信息可视化设计研究

文本造型设计实践

城市空间与环境设计实践

室内外设计与表现实践

公共艺术设计专题研究

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

五、毕业设计与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及《2014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艺术硕士毕业生毕业学术成果为“毕业设计”加“专业学位论文”,并由学院对论文阶段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阶段性考核。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相关要求

艺术硕士因其专业在实践性、创新性上的特殊要求,必须进行毕业设计(即专业能力展示),专业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其中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考核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考核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养和理论阐述能力,两者均须达到合格标准。

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 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 30%。

对毕业设计考核的要求,艺术设计实践类专业方向: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独立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艺术设计管理类专业方向:应符合选题内容,提交一个完整的本专业方向的项目管理方案,体现出方案制定的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毕业设计,以毕业展览的形式体现,由学院成立专门考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无毕业设计作品者,不能进入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应符合艺术硕士的培养目标,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中的设计部分与文字部分应是一个整体,其核心字数不少于0.8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正文内容应符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达到培养方案和授予学位的要求并完成毕业设计、专业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执行。

2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2)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阶段报告等满足相关要求。

(3)专业学位论文核心字数不少于0.8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4)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各类展览(入选)、竞赛(获奖)等,或直接参与实际项目(独立设计或作品方案中标)至少一次,否则不能进入毕业答辩阶段。

(5) 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与专业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

(6)应完成毕业设计作品,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7)专业学位论文评阅:由3-5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8)毕业答辩:专业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组织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最多只能聘请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答辩主席必须为正高级职称,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专家。

3、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业档案

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学分、成绩等)、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现场展示的作品电子文件等)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资料纳入个人《学业档案》,由学院统一存档。

七、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见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型

专业方向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必修课

公共课

全部专业方向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2

考试

选修一门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2

考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全校公选课

第一外国语(一、二)

90

3

1-2

考试

传统艺术与设计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艺术思潮与流派

32

2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专业必修课

全部专业方向

论文写作

16

1

2

考查

理论类课程

视觉艺术研究

48

3

1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公共实验

32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空间造型设计实践

48

3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社会创新设计实践

64

4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传统手工艺与当代设计实践

64

4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设计院与设计公司实践

3个月

9

3

考查

开放性实践

课程

环境设计方向

城市空间与环境设计实践

64

4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室内外设计与表现实践

64

4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信息可视化设计研究

64

4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文本造型设计实践

64

4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公共艺术设计方向

公共艺术设计专题研究

64

4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

64

4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设计思维表现拓展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东西方艺术比较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柔性品牌设计研究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人居环境创新设计研究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空间造型与景观环境设计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室内设计策划

32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展示与陈设设计

32

2

2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造型形态研究

32

2

1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乡村景观环境设计

32

2

3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必修环节

全部专业方向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

不计入

总学分

学术交流

1

工作技术实践(助管、助教)

1

注:(1)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需补修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分别为:《基础构成》;《空间构成》。

(2)2020年教育部发布《核心课程指南》后,须将核心课程列入必修课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