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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本科生班主任(班导师)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3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班主任(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20号)、《建筑与艺术学院大学生班主任(班导师)工作细则》、《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班主任(班导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班主任(班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在岗,从事学生工作满1年以上的班主任(班导师)。

二、考核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班主任(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20号)、《建筑与艺术学院大学生班主任(班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班主任(班导师)考核办法》规定的岗位职责内容。

三、考核办法

1.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和学院评审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分别占总分值的30%、40%、30%。

2.个人自评由教师本人根据考核表进行打分(见附件2),学生评价由班主任所在班级学生根据考核表打分,参与评价班主任工作的学生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0%。

3.学院将根据班级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情况、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寝室文明情况、特殊学生信息掌握及沟通交流情况,特别是班主任与学生的思想交流、班集体建设、关心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4.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考核。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班主任按照岗位工作职责对2022-2023学年所带班级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自评,在12月18日之前向学院提交2023年度《建筑与艺术学院班主任(班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仅附件1)以“姓名+班主任(班导师)考核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3437222158@qq.com,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301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学院将向班主任发放在线调查问卷,进行个人在线自评。

2.学生评议:向班主任所带班级同学发放在线调查问卷,收集班级同学对班主任的满意度评价。

3.学院评审: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结合班主任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和学生评价等情况,对班主任进行综合评审。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