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关于做好申报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30浏览:

关于做好申报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 经科研院研究现开始申报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一、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在编在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从事教学科研的一线教师。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1.当年度申报校内其他类别项目的;或主持校内项目尚未结题的;

2.国家级项目在研;

3.与已经立项的各类项目重复;

4. 2015年以来获批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未结题的。

三、资助额度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5万。

四、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语言学;(4)中国文学;(5)外国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经济学;(9)管理学;(10)政治学;(11)法学;(12)社会学;(13)新闻学与传播学;(14)教育学;(15)心理学;(16)体育学;(17)统计学;(18)港澳台问题研究;(19)国际问题研究;(20)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11月29日-12月15日个人申请,向学院提交申请书。

2. 12月16日-12月19日学院初审签署推荐意见。

3.12月20日学院(系)科研秘书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的电子版发至wkc@hfut.edu.cn,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到科技服务大厅社科窗口(注:宣城校区教师可以将经院(系)签字盖章的申报书原件扫描后发送到邮箱即可,无须提交纸质版)。

3.12月21日-25日科研院社科办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聘请校外专家遴选。

4.12月底科研院社科办在校园网公示遴选结果。

联系人:魏婷 张胜华 62901951

科研院社科办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Manage/editor/attached/file/20161130/20161130113616_493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