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一次工作通报
一、“建筑学子奖学基金”根据国家奖学基金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学子奖学基金”章程使用和运作。
二、理事会全权负责本基金会工作,秘书处根据学院发展具体情况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并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秘书处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工作,秘书长全面协调有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执行理事长可以代理事长全面负责理事会工作。
四、为保证基金会工作的正常运转,理事会聘请基金会副秘书长袁皖萍为专职副秘书长,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每月工作补贴费、电信补助费计七佰元,和基金会日常办公用费,运作成本每年共计约壹万元。
五、理事会建议:2009年设“优秀作业奖学金”一次,奖金总额为贰万元。颁奖日期预定在2009年11月。
六、因基金会基金尚未完全独立运作,2009年专项奖学金建议暂缓。如捐赠人确需在2009年发放,请与基金会办公室联系并提出具体建议(发放人数、金额、发放的方式方法)。七、根据基金会章程经费使用情况,每年汇总一次,并予以公布。理事会工作简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并请各位理事审阅、监督。
八、现基金会全部经费均在校“教育基金”账户中,暂无法取出运作。经理事会与学校协商,答复待今年校基金会年审结束后,按校有关规定,结合我基金会具体情况,统一办理。
九、根据基金会章程,建议理事会会议定于每年年底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09年理事会会议暂定于12月在上海或合肥召开。
十、目前“建筑学子奖学基金”已认捐金额为150.72万元。已到帐金额为113.12万元,尚有37.6万元暂未到位。
十一、为保障基金会与各位理事联系通畅,请各位理事将其最佳联系方式告知(传真、电子信箱等)。因各位理事单位分散,人数较多,为保证日常工作进行,自通报发出15日后,如无回应,即为默认同意通报中所列事项。
十二、基金会秘书处设在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各位理事需查询情况。请电话联系:0551-2901519手机:13855138606传真:0551-29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