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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古村落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创意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自主创新专项指南

日期:2024-04-30浏览:

徽州古村落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创意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是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下属的重要科研平台之一。为了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作用、吸引优秀科研人员、联合外部丰富资源、探索新型数字技术,充分挖掘徽文化内涵,聚焦徽州古村落保护与更新,从技术整合、传承活化等维度开展徽州古村落数据构建、安全评估、修缮维护、数字创意、产品设计等研究与实践。科研平台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皖科基〔2017〕2 号文件)对重点实验室应自主设立开放项目的具体要求,设立“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课题”。现将今年课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1.徽州古村落的数字化保护与数据库建构

研究内容:开展基础信息采集,获取徽州古村落的动态数据信息、历史文化资源等基础资料,利用平台信息交互汇集多方共建信息;对古村落的建筑单体和外部空间环境进行精细测绘,处理多源数据,整合三维模型空间信息,协同优化古村落数字化技术体系,构建徽州古村落典型型制和环境要素数字化平台,完善古村落的数字化展示、现代化综合利用。

(1)徽州古村落信息采集与数据集成

(2)徽州古村落的动态数据整合与价值评级

(3)徽州古村落空间信息建模技术

(4)徽州古村落典型型制和环境要素数字化平台构建

2.徽州古村落的多业态更新设计与创新发展

研究内容:选择多个具有典型型制和环境要素特征的徽州古村落,经过对村落多元价值的整合与分析、对内部功能与空间环境的创意转换,完成徽州古村落多业态融合与现代适应性的的更新设计;并应用数字化技术对改造项目进行保护、更新、转译与创新,兼顾历史测绘数据和数字建模数据,关注项目的适宜性、经济性及技术合理性,形成示范效应,实现传承创新视角下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策略。

(1)徽州古村落保护更新理论与设计方法

(2)徽州古村落内部功能与空间环境的转换

(3)徽州古村落多业态融合与现代适宜性更新

(4)传承创新驱动视角下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策略

3.徽州古村落的数字化安全监测与动态评估

研究内容:开展徽州古村落的空间信息化基础理论与实验方法研究,构建安全监测与评估数字化平台。基于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等多方交互协同,针对古村落的洪涝、火灾等灾害风险提出适宜的灾害防治技术;开展建筑材料与结构性能退化机理、材料与结构性能加固改造成套技术以及适宜新技术、新体系等方面研究,提升古建筑安全监测技术水平,实现古村落全寿命期的动态评估。

(1)徽州古村落的灾害风险评估与防范技术

(2)徽州古建筑的安全检测及加固改造成套技术

(3)徽州古村落安全监测与评估数字化平台构建

4.徽州古村落的数字化创意与衍生产品研发

研究内容:依托数字化平台对徽州古村落的有形文化遗产(徽派建筑、徽州三雕等)和无形文化遗产(徽派传统营造技艺、三雕技艺等)进行创新研发,打造徽文化遗产资源采集、保存、管理以及数字化展示等数字技术体系,建设徽文化数字博物馆。强化地域特色产品设计、创新产品线上线下服务、丰富多感官体验等方式,打造徽州古村落文化IP,提振乡村振兴,实现产业赋能。

(1)徽文化数字创意博物馆开发与建设

(2)徽文化IP设计与运营生态链构建

(3)数字化、品牌化、系列化智慧文旅开发路径与创新设计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经费来源为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申报条件应符合《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在读(含在读)全职研究生、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正在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正在承担或正在申报当年其它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支持项目的校内人员;

3.自主创新专项项目第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非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年龄须低于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内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组中须有校外单位联合研究参与人;校外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组中须有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第二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校内立项负责人和财务审批人,校外人员原则上因为本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级及以上科研人员。校内人员作为第一申请人务必不能有在研或正在申报当年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支持的其它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A除外),项目校内参与人其参与的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支持的项目数应少于3项;

4.申请者须填写专项申请书,向本室申报,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批准,即可获得自主创新专项资助。成果归本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自主创新专项课题起止时间2年。

三、资助形式

1.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总经费25万元,项目经费概不外拨;

2.为保证产出成果与质量,设立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5万元/项;

四、项目执行和验收要求

1.项目所有经费在经费下拨当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第一年度拨付60%,剩余40%在下一年度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项目执行期为2年;

2.实验室自行组织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所有立项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附件等材料由本实验室安排专人进行收集、归档与保存。并定时将相关材料电子档上报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科研院将随时对各实验室项目的运行管理进行督查;

3.至少联合合肥工业大学老师发表与项目申报书研究内容相关的期刊论文2篇(其中1篇CSSCI或CSCD检索)。课题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成果需标注“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支持”资助编号及实验室名称。

五、材料上报

请相关申请人于2024年5月5日下午17:30点前将项目申报书、任务书(word版以及盖章扫描版)于“申请人-申请人单位-申请课题名称”命名发至邮箱hffch0569@163.com,逾期作废。

联系人:周帆

联系电话:1368551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