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15:00-17:00
报告地点:建筑与艺术学院负一楼报告厅
报告人:于立 教授
工作单位:英国卡迪夫大学
举办单位:建筑与艺术学院
报告简介:
英国《1947年城乡规划法》奠定了英国规划体系的主要原则,直至《2011地方主义法》。《2004年规划与强制法》明确了在英国实施空间规划的范式。根据对空间规划的理解,英国的规划在乡村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引导着城乡一体化和乡村经济多样化发展。以《2011地方主义法》为法律依据、在空间规划体系中运作的乡村规划具有不同的方法和目标,体现了空间规划的统一性和多样化的结合。通过科茨沃尔徳为具体案例,讲座介绍了空间规划对英国乡村地区多样化发展的管控要求,探讨了英国城乡一体化的效果和乡村面临的问题,讲座中还初步提出了促进我国可持续乡村振兴的对策。
报告人简介:
于立,英国卡迪夫大学博士,英国卡迪夫大学地理与规划学院生态城市硕士专业主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兼职教授,合肥工业大学(非全职)教授。Habitat International杂志,Journal of Urban Management杂志和《国际城市规划杂志》编委。曾经担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外事办公室主任、国际合作与培训中心主任;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咨询专家。主要研究领域:规划的体系与理论;规划国际比较研究;城市与区域发展与规划政策研究包括:城乡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城市规划与发展及转型。在国内外已出版、发表书籍和文章百余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