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资格初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办法,依据学院名额的1.1倍确定了2023年免试研究生拟推荐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15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0551-63831693。
建筑与艺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