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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10年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日期:2012-02-21浏览:

关于评选我校2010年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水平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推荐评选2012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安徽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做好准备,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评选我校2010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再参选。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实验设计新颖,研究手段先进,理论分析深入,论文结果可靠,有新的见解;

3.能反映作者在本学科或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表明作者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论文条理清楚、图表清晰,文笔流畅,符合学术规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2月17日-3月2日):凡符合评选范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均可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参加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2.分会推荐(3月3日-4日):申请者的评审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向校学位办公室择优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单位推荐限额见(附件1),并排序上报。

3.学校评审:

(1)专家评审:校学位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初选出的论文进行评审。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论文进行评审表决,确定优秀学位论文篇数和一等奖、二等奖入选名单。

4.获奖公布:

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由校学位办公室公布,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及等级由校长批准并予以公布,并按规定予以奖励。

五、申请材料报送

1.硕士学位论文(4本,简装本)及论文PDF格式电子文本;3000字以上的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须附电子版)1本;

2.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须附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份,装订成册,顺序为:①封面(自制);②发表学术论文清单、代表作复印件;③获奖成果清单、获奖证书复印件;④其他材料清单及复印件),并与相应的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3.作者简况表(附件3)2份(须附电子版),并按照学科专业代码排序,装订在一起;

4.合肥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2份(须附电子版);

5.论文推荐汇总数据库(录入要求见附件5)1份(须附电子版)。

六、具体要求

请相关学院于3月5日前将拟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学位获得者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七、其他

1.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已参加以往评选并获校及其他各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不参加评选。

2.对于评选范围规定的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

3.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4.联系人:黄康、史维芳 联系电话:0551-2901620 shiweifang@hfut.edu.cn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