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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7-23浏览: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2013】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全体同学:

2013年暑假即将开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院学字[20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院学字[2013]7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假期相关工作强调如下,望广大同学(含研究生)自觉遵守。

一、本着“非必要不留校”的原则,切实履行暑期留校申请审批制度

暑期学生原则上应离校回家,对于有特殊情况计划继续留在学校的同学,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要求,须严格履行留校申请审批制度,签订安全承诺书,落实自我安全防护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1、所有留校学生须自行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2、留校学生本人须填写《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审批登记表》(见附件1),各班级填写《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班级假期留校学生汇总登记表》(见附件2),各班班级负责人连同同学个人填写的《审批登记表》,于7月25日10点前报辅导员处。各班级负责人要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

3、提前返校者须短信告知辅导员并在到校后第一时间到宿舍楼值班人员处登记(登记表见附件3)。

4、暑期留校期间,临时外出者(指离开合肥市区)须告知家长征得同意并短信告知辅导员且在宿舍楼值班人员处登记(登记表见附件4)。

5、研究生同学留校或离校回家均需事先告知导师并征得同意。

6、不履行登记手续者,视为已离校回家,相关事宜学院、学校概不负责,学院并有权追究其擅自留校的责任。

二、关于假期住宿

1、暑假期间,除已办理校外住宿审批手续者,留校学生要在本宿舍内住宿,不得擅自在外过夜;校外住宿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楼管理人员管理,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严禁晚归。宿舍内不得留宿非本学院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在校外租房居住着,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4、要自觉服从建艺馆物业管理,专业教室不得容留非本院人员,不得在院馆过夜。要提高节约能源意识,离开教室时空调、灯要及时关闭。

三、要提高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

1、宿舍、专业教室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蒸煮食物、严禁使用各种明火、存放使用酒精等有机易燃品,严禁焚烧纸张等物品,严禁吸烟,杜绝安全隐患。

2、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安全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注意饮食卫生,确保教室、宿舍整洁卫生;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避免财产损失。

3、暑期参加兼职或培训、社会实践等要告知家长征得同意,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传销和非法中介,避免上当受骗,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大学生形象。

4、严禁任何学生团体或个人利用假期组织集体旅游,学生个人外出旅游,须征得家长同意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注意防灾避险,不得到湖泊、河流等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希望全体同学在假期内主动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收获的假期。

附件1:《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学生审批登记表》

附件2:《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班级假期留校学生汇总登记表》

附件3:《建筑与艺术学院假期学生提前返校登记表》

附件4:《建筑与艺术学院假期留校学生临时外出登记表》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假期 安全 管理

发:学生各班级 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件1: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学生审批登记表.doc

附件2:2013年暑期留校名单-班级.xls

附件3:建筑与艺术学院暑假提前返校学生登记表.xls

附件4:建筑与艺术学院假期留校学生临时外出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