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建筑与艺术学院全体导师、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要求,2010级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如下:
按期答辩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延期半年答辩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延期一年答辩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学校将派督导组成员深入各学院对研究生答辩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请导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自己的研究生按期答辩。
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