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建筑艺术馆日常管理规定
为确保馆内安全、整洁、安静,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希望各班级和广大同学自觉严格遵守。
一、爱护馆内所有公共实施,不得故意损坏;故意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二、讲究文明,端正举止,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拖鞋入馆。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在馆内有大声喧哗、嬉闹等妨碍他人的行为发生。
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动配合门卫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保护安全及消防设施;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私拉电线和网线、私接灯头和电源插座,严禁学生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谨防遗失或被窃。
四、树立节约意识。节约水电,避免不必要的使用中央空调且使用时温度控制适中,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四层以下提倡走楼梯。
五、严禁湿裱图纸;模型等要摆放整齐,废弃材料要及时清理;喷漆等不得污染地面。
六、各班可对专业教室要进行合理的设计布置,体现专业特色,营造温馨和谐空间,但不得破坏结构,不得留下难以去除的痕迹。座位应固定到人,不得随意调换并在桌椅上以标签的形式写上名字。专业教室、工作室不得容留无关人员。
七、保持清洁卫生。各班级、工作室要建立专人值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画室、公共教室不得乱丢垃圾。食物、饮料等易腐垃圾不得在室内存放。学院将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并将成绩汇总后纳入班级和个人的考核的评价体系。
八、建立教室锁门断电制度,本馆晚23:30至次日早7:00前关闭,所有学生必须提前离开院馆。特殊情况需延长在馆内者,须在当晚23时前凭个人有效证件到物业值班人员处登记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未登记备案者不得在馆内过夜,如有违反,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九、为充分利用资源,给大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馆内部分公共空间供同学们交流讨论使用,使用者要注意保持安静并不得占位、随意搬移设施且要妥善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到“人走物清”。
十、尊重保洁人员及门卫并主动配合他们的工作。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