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表
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专业名称
| 现有学生数
| 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数
| 备注
|
建筑学2015级
| 79
| 7
| 理工
|
城乡规划2015级
| 34
| 6
| 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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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2015级
| 27
| 3
| 理工
|
工业设计2015级
| 37
| 3
| 理工
|
广告学2015级
| 30
| 4
| 文科
|
视觉传达设计2015级
| 22
| 6
| 艺术
|
环境设计2015级
| 49
| 3
| 艺术
|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6-6-18
建筑与艺术学院2016年转专业学生考核选拔办法
1. 考核选拔原则:依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2013年)》中的各项规定,在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各专业现有教学资源及条件,以有利于学生的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平考核与选拔为目标,依据本年度转专业计划进行转专业学生的考核与选拔工作。
2. 转出学生选拔与考核: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2013年)》中的各项规定进行报名申请与审批。视觉传达设计与环境设计专业同为艺术类专业,可以在该两个专业之间申请互转,但不得与其他非艺术类专业进行互转。
3. 转入学生的选拔与考核:考核内容共分3项,包括在校成绩与综合表现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面试考核,由学院提前通知申请者具体考核时间及所需提前准备的必要用具。
1) 在校成绩与综合表现考核:主要根据转专业申请书中所所反映出的学生一年级的综合成绩绩点与专业排名、获奖与受表彰情况、以及个人的兴趣与特长等,考核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转专业的要求与条件。
2) 专业基础考核:考核学生是否已经具备在拟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学习的基础条件,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考核素描静物写生,广告学专业考核广告策划与文案写作。该项考核满分为100分。
3) 综合面试考核:主要了解申请者的转专业动机,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未来的专业学习计划,主要考察申请者在申请转入专业未来学习中进步与发展的可能性。
4.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经过以上考核,根据《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的中所列的各专业接受人数上限,根据3项考核内容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建筑与艺术学院校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