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艺术学院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批复试通知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欢迎已获得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考生申请到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收专业及拟接收指标: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
|
081300
| 建筑学
| 学术型
| 2
|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学术型
| 6
|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
| 学术型
| 4
| |
130400
| 美术学
| 学术型
| 3
| |
130500
| 设计学
| 学术型
| 13
| |
085100
| 建筑学
| 专业学位
| 15
|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专业学位
| 3
|
|
二、关于申请:
请下载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发至:278133271@qq.com,复试时提交纸质版原件。
咨询电话:0551-63831691(9月24日及25日不休)。
三、关于复试:
第一批复试拟安排在国庆节前,具体的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复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三)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体检表(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五)一号图纸、画板等绘图工具。
(六)其他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如作品集等。
(七)《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原件。
欢迎广大推免生报考我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6年9月22日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Manage/editor/attached/file/20160923/20160923141940_8366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