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关于召开二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发挥教职工参与学院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院务公开工作,完善教代会制度,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合肥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若干规定》和《建筑与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17年1月4日召开建筑与艺术学院二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办学,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快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为建设国际知名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草案);
2、听取和审议《学院工作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学院教职工校内绩效津贴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草案)
4、听取和审议《学院工会工作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三、参会人员及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为学院二届一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会议定于2017年1月4日下午15:30在逸夫建筑艺术馆319室举行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将会议通知传达到参会代表,确保代表准时出席会议。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的,会前须书面向各代表组组长请假并报大会筹委会秘书处同意。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