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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第二十一届“建筑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基准方中杯”建造节活动通知

日期:2021-03-18浏览:

一、活动背景

为了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建筑与艺术等学科之间的广泛交流,展现建艺学子的设计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能,培养富于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合作意识的设计人才,我院决定在第二十一届“建筑风艺术节”期间举办“基准方中杯”建造节竞赛活动。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学院各专业学生征集。

三、建造要求

一)建造主题

“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选取晚明新安画派版画《环翠堂园景图》的片段或意境,展开解读和想象,并据此进行设计和建造。

二)建造场所

建筑与艺术学院院馆室内公共区域及院馆周围可利用的空间。

三)材料要求

竹、木、塑料、金属等材料均可(使用其他材料需注意具有一定的结构稳定性、构造功能性、节点表现性及耐久性,防潮,耐光)。

四)作品要求

结合建筑风艺术节系列创意主题,秉承工匠精神,参赛学生自己动手,实物搭建;作品牢固、美观、安全,大小控制在3m×3m场地以内,有长期展示价值;根据学科特点和具体内容分为两个大组,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组:要求设计和建造成果形成“可为人服务和使用”的小型空间,要求注重稳定性与功能性,满足人的具体活动和行为需求。

艺术设计组:设计和建造一处校园公共空间中的环境艺术作品(含环境艺术装置、公共艺术、抽象雕塑等),要求注重材料的视觉与触觉效果,具有视觉标志性和良好的文化内涵。

五)安全要求

建造过程中严格按规程使用各种加工材料的工具,按安全施工流程组织现场施工环境;建造场地及中空板建筑内部严禁使用明火,建造作品室内照明只能使用以蓄电池或干电池为电源的照明用具。

四、作品征集

4至8人自行组队或设为各班班级作品或两者皆有(参加建造节活动的同学可免于提交额外的建筑风作品)

作品需包括:图纸,小样模型,设计说明,实物

五、活动安排

1.通知动员阶段:3月20日至3月24

2.设计阶段:3月20日至4月7

3.方案初评:4月8日至4月9评选10组设计方案进入建造阶段)

4.建造阶段:4月10日至4月30

5.展出阶段:建筑风文化艺术节当天及长期

六、竞赛规则

1.本次活动需自行垫付设计阶段所产生的设计、模型等所需的成本,集中建造完毕且作品经老师评定合格,可凭发票向主办方报账(每组金额不超过3000元)。

2.所有参赛者视为认同活动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和愿意遵守活动主办方及活动的各项规则。

3.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者和校方共同所有。活动主办方拥有竞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出版、展示、影印和组织工程实施。

4.参赛人员不得有涉嫌抄袭的行为,一经发现,活动主办方将取消参赛资格、收回奖励。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问题由作者承担解决。

七、评奖奖项

一等奖 1名 奖金2000元,颁发集体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1500元,颁发集体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元,颁发集体荣誉证书

八、竞赛评审方式及主评委介绍

1.评分当天评委依据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有10分总分,拥有对每个组打分的权利,占总分75%。

2.展览当天观众现场投票,一人一票,一票1分,占总分的25%。

3.发推文投票时间从初选阶段截止到各组作品搭建完成,获得票数最高组授予最佳人气奖。

本通知由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建筑与艺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环翠堂园景图.jpg